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丨我校举办“珍爱生命,防止校园霸凌”班会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02   来源:   浏览量: 537

近期,我校五年高职学院各班开展了“珍爱生命,防止校园霸凌”为主题的班会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提高学生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认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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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班会上,老师们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向学生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概念和表现形式,并分享了近期河北邯郸的一个真实案例。通过对该案例的进一步了解,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的极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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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校园欺凌,老师组织了生动有趣的互动环节。学生们积极参与讨论,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他们表示,要勇敢地对欺凌行为说“不”,同时要关心和帮助身边的同学,共同营造一个友善的校园氛围。

此外,班会还强调了学校、家庭和社会在预防校园欺凌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将加强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成长,与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社会各界也应加大对校园欺凌问题的关注和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此次主题班会的开展,进一步筑牢了全体师生防范校园欺凌防线,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此外,学生们也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今后,五年高职学院全体辅导员将一如既往,全力以赴,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校园成为学生成长路上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将继续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努力打造一个无欺凌的和谐校园。

划重点!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1.不做受害者

▷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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