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校园交通事故频发,教训惨重,请广大师生、家长务必提高风险意识,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生命安全。
案例一
3月1日13时41分,山东德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接群众报警:105国道与101省道交叉口北侧宝信加气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接警后,交警部门及德城分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驾驶员王某驾驶黑色轿车行至德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安居苑校区门口附近,撞伤10余名儿童。在警情通报中我们获知,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6人重伤。
案例二
2月23日,陵水某城镇乡村路段,一辆三轮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3名学生攀爬上车厢乘坐,行驶过程中,其中2名学生不慎从三轮电动车摔落。事故造成一名学生受伤和另一名学生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案例三
2023年11月3日网友在网络上发布的视频称,在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龙头庵乡石溪口村,一辆校车发生了严重的车祸,翻进了沟里,导致多人受伤。事发当天下午16点45分左右,学校放学后,这辆校车在一路段发生侧翻,直接坠落下坡。
案例四
2023年10月9日,广东湛江廉江市高桥镇一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幼儿园校车碰撞的交通事故。10月10日17时许,廉江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事故造成校车司机、陪车老师及1名幼儿共3人受伤,其中校车司机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五
2023年8月12日,汪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载乘同样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宋某行驶至某施工区域内,因躲避施工机械发生单方事故,造成两人受伤,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汪某和宋某都是未成年人。
交通安全,人人都是参与者,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近年来,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全面、家庭监护监管不到位、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深化、社会协同联动治理不足力,涉生交通安全事故屡有发生,令人十分痛心、教训极其深刻。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是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课。以下从步行、骑行、乘车3个方面梳理了部分涉及未成年人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孩子们传递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希望广大师生、家长都引起重视。
步行时需注意
▲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
▲步行时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右边行走;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天桥等,不得随意横穿。
▲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教育孩子不逗打猫、狗等动物。
▲不在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追逐、嬉戏,更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或突然加速、后退。
骑行时需注意
▲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骑电动车。
▲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
▲佩戴安全头盔,降低头部受伤风险。
▲穿戴合适的服装,避免影响骑行安全。
▲避免在雨天、夜间等恶劣天气下骑行。
乘车时需注意
▲要自觉遵守轨道交通、公交车乘车规范。乘车时先下后上不争抢,注意安全,要等车辆停稳后再上车。发现可疑物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不擅自处置。
▲乘车系好安全带,12岁以下儿童必须坐在后排。乘坐公交车或是地铁时,要扶好、坐好或抓牢扶手。乘车过程中,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不在市区禁行区域、路段内,使用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车辆,优先选择公交,安全、绿色、文明出行。
▲等车停稳后再下。开门前,先看一下车周围有没有自行车或摩托车经过,要在没有车辆驶近的情况下再打开门,防止车门突然打开使后面跟上的自行车或摩托车撞上车门而发生意外。
▲当车停稳下车后,不要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前或车后20米以上,选择有红绿灯的地方过马路。